易其洋 从1月7日12时起至1月8日12时,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了无牌无证三轮车、低速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已查扣无牌无证三轮车、低速四轮车546辆。其中,有14人因涉嫌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据1月9日《宁波日报》报道)。 年纪大了,出行不方便,一些老年人便会买辆三轮车代步。近年来,一种低速四轮车受到一些老人欢迎,俗称为“老年代步车”。有了它,老人逛街、买菜、接送小孩,免受风吹日晒雨淋,方便舒适好多。但这类车并未列入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生产质量没有达到国家相关规定,安全性没有保障,所以不能申领机动车号牌,也不属于新能源汽车。“老年代步车”领不了驾驶证,无法正常缴纳交强险和商业险,老年人开车上路,属于无证驾驶;有人拿它非法营运,一旦肇事,处理起来也很麻烦。交警部门集中整治,实属应该。 这类车买的开的老人多了,却没人管,就会给人一种暗示:它是可以买、可以上路的。事实也证明,近年来街头这类车确有增多趋势。而许多“教训”说明,本来是错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事,等做的人多了,管理部门再去整治,难度和成本会大很多,还会遭受“为啥当初不管,现在才来管”的质疑,损伤执法的严肃性。有的低速四轮车,一辆就要一两万元,集中整治时扣留一大批,对买车者而言是不小损失,如何处置也是个问题。 “老年代步车”在许多地方已成社会问题,宁波还不算很严重。正因如此,管理部门必须有作为、早作为,而且越早越主动就越好。市民要理解、支持整治行动,交警部门也要积极主动,既做好集中整治,又抓好日常监管。相关部门更应“从头抓起”,不让这类车随意销售。至于有人说,“老年代步车”是极大需求,应该“疏”而不应该“堵”。这话虽有道理,但“疏”也得有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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