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设立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 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
(2019年1月22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和《宁波市机构改革方案》精神,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设立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并将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