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黄合 通讯员吴燕飞)如何发挥好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提升日常监督质效?由谁来监督监委,严防“灯下黑”?18日,江北区监察委员会聘请了15名“特约监察员”,特邀“智囊”和“外脑”,扩大外部监督的参与度和覆盖面,刀刃向内加强自我监督。这也是我市首批区县(市)级“特约监察员”上岗。 此次江北区首批“特约监察员”都经过严格考察、精挑细选,他们来自不同的行业领域和工作岗位,既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有基层企业、社会团体、学校医院、新闻媒体的代表,充分体现了“特约”的定位内涵。 接受聘书后,这批“特约监察员”将依法履行职责,发挥参谋咨询、建言献策、法律把关、桥梁纽带、舆论引导等作用,具体包括对国家公职人员和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对出台重要制度、起草重要文件、提出监察建议、案件调查审理等提供咨询意见;参加该区监察委员会组织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专项工作,及时反映相关情况或问题等。 “被选聘为‘特约监察员’,在倍感荣幸的同时,又觉得这是一分沉甸甸的责任和使命。”来自浙江和义观达大律师事务所的江北区人大代表山曼表示,自己将加强自身学习,发挥自身优势,结合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当好咨询参谋,做好舆论引导,为监察工作尽一分心出一分力。 据悉,2017年2月10日,该区在全省第一个成立县级监察委员会,去年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江北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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