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建省漳州市把古树名木保护纳入振兴乡村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不断加快推进古树名木保护行动的步伐。 2018年,漳州市的财政预算专门安排了一级古树和古树群保护专项补助资金。一级古树补助标准为3万元/株,古树群2万元/群,要求各县也要配套二、三级名木保护补助资金。 与此同时,该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古树名木权属情况,层层落实责任制,逐树确定责任人,签订管护责任书。针对各地实际,统筹考虑区域内古树名木的复壮、病虫感染除治以及工程建筑挤占的清理工作,全面改善生存环境。结合乡村景观建设,创建古树群保护小区。 (方舟 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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