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1月31日电(记者黄筱)记者30日从浙江省医疗保障局获悉,2019年浙江省11个设区市,将全部纳入上海异地就医门诊医保直接结算范围。 据了解,2018年浙江省在全国跨省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基础上,启动长三角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确定浙江省省本级、宁波全市统筹区、嘉兴市市本级及嘉兴市嘉善县为跨省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统筹区。 其中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浙江省中医院、浙江省立同德医院、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宁波市第一医院等11家为首批试点医疗机构,并于去年9月实现了试点地区与上海市双向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工作。 2019年浙江将在先行试点基础上,按照长三角医保一体化协议框架,将11个设区市全部纳入上海异地就医门诊医保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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