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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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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接力十一年 上门送达赡养费

    “阿婆,这是今年的赡养费,您收好。快过年了,您拿这些钱去添置点东西。”春节前夕,宁海县人民法院岔路法庭的工作人员又像往年一样,为童阿婆送去了今年的赡养费。据了解,这样的接力已经持续了整整十一年。

    今年92岁的童阿婆曾是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她膝下有多个子女,老伴去世后,童阿婆独自居住在老房子里。其长子始终拒绝赡养童阿婆,童阿婆几次生病住院,长子既没有照顾也未承担相应的医疗费。2006年7月,童阿婆将长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每年支付赡养费并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当年年底,法庭经依法审理,判决童阿婆的长子每年需支付830元的赡养费并承担部分医疗费。

    判决生效后,法官在回访中了解到,童阿婆的长子并没有履行义务,于是承办法官再次找到了对方,经过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对方答应于每年春节前将赡养费交给法庭,由法庭代为转交。

    2008年春节前,承办此案的法官在收到了童阿婆长子交纳的赡养费后,带上自己买的一些生活必需品去看望老人,并告诉老人,今后每年春节前会把赡养费专程送到她手里。就这样,从2008年至今,整整十一年,法庭工作人员换了一批又一批,当初的那个承诺却从未中断。

    岔路法庭庭长陈英表示,赡养父母是我们中华民族从古至今传承下来的美德,更是为人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而对于老人来说,他们除了需要经济上的赡养,还需要精神上的慰藉,子女应该抽时间多陪陪老人。

    (郑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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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