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炜宁 通讯员余晶晶)昨天,宁波市教育局发布2019年宁波中心城区中考中招政策。今年原海曙区、原江东区、江北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与原鄞州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两个招生区域的初中学生升学渠道仍和2018年一致。 各初中学校的应届考生可于3月4日至8日向初中就读学校报名,历届生向原毕业学校报名。在宁波大市外异地借读并要求回中心城区升学的考生应在报名地参加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项目测试及认定。 高中段学校主要通过统一招生的方式录取学生,即考生参加中考,在知晓成绩后填报志愿,招生学校根据志愿和招生计划录取学生。除此之外,还有六类招生方式。 普高保送生招生。保送生招生实行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比例不低于招生总额50%的方式。 特长生、特色班招生。按照“学校申报、计划单列、保持平稳、招生规范、录取优先”的原则实施,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20%。其中特长生招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 普高“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效实中学、鄞州中学和宁波中学招生计划的20%、鄞州高级中学招生计划的10%,通过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及平时成绩、招生学校测评、保送生测试(以下简称“三位一体”)三者综合评价,择优提前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与技工学校自主招生。全市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中本一体化全部招生计划和中澳合作五年制TAFE大专班部分招生计划实行提前录取。 中外合作项目招生。具有中外合作项目招生资格的学校,应于3月30日前向市中招办申报招生方案。 考生通过网络,在规定时间内,分2次在“中考中招考生志愿填报系统”上填报志愿。 第一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7日上午8时至晚上8时,考生估分在网上填报二类志愿。第一类为报考中本一体化、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和中澳合作五年制TAFE大专班考生(填报五年制学前教育大专班志愿的考生须面试合格);第二类为具有特长生、特色班资格或报考中外合作项目的考生(中外合作项目报考要求详见各校招生简章),可填报相关的1个志愿,按零批次录取。上述二类志愿不得兼报。 第二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3日上午8时至6月24下午5时。未被录取的学生,根据已知的中考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信息,在网上填报两类志愿。第一类为普高统一招生志愿,在网上依次填报3个志愿;第二类为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志愿,在网上依次填报5个志愿(5个专业)。上述两类志愿不得兼报。 中考后,普高首先进行零批次录取特长生、特色班和中外合作项目,这些特色班和中外合作项目招生计划未能完成的,进入双向选择;其次根据学生所填报的3个志愿,按各校剩余招生计划数录取,录取中实行第二志愿比第一志愿降低2分投档,第三志愿降低4分投档。当录取中出现总分相同时,先比较数学和语文两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两科合计成绩相同,再比较数学、语文和英语三科合计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额满为止。 中心城区普高与职校、技校的录取纳入统一管理,各类高中段学校在未经市教育局中招办核准、未取得考生档案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承诺、收费、发放录取通知书。 中心城区高中段统一录取后,市中招办安排考生与学校进行双向选择,未被录取的考生持市教育局中招办印发的分数卡、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尚有学额的学校报名,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报市中招办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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