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 民 3个月前,高新区招商雍景湾小区(备案名:御江花苑)12幢201室、202室、203室、204室的4户业主将各自阳台外墙20平方米左右敲掉变成景观阳台。对这种涉嫌违法行为,物业曾前去阻止并报警,之后有警察到达现场,但该4户业主还是连夜施工,导致外墙固定石材的龙骨被截断。此后,高新区建设局向4户业主多次发出通知要求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但4户业主拒不配合。 看了昨天《宁波日报》民生版的这篇报道,我一直在想,这4户业主哪里来的“牛”气?是有权有势的官员,或是有“背景”?好像不太可能,因为在大抓作风建设的当下,他们不敢如此肆意妄为。想来想去这个“牛”气形成只有两个可能:一是缺乏法律意识,二是违建成本低。俗话说,无知者无畏,缺乏法律意识,就不知道后果和害怕;违建成本低,即使我混不过去、顶不住了,大不了恢复原样,损失也大不到哪儿去,至于法律上的惩罚,好像也没有先例。 “违建”这个词大家并不陌生,近年来各地政府部门一直在不断加大对违建的整顿清理力度。但是,违建现象总是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违建成本低,要想改变这个现状,有关部门还是应该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来处理,使业主不敢轻易触碰红线,更不敢有这样的“牛”气。 这里我还有一点不明白:对于如此夸张的违建,住建部门为何让其存在三个月之久,一次次的“通知”,不足以震慑他们的违法行为。在小区安全存在隐患的情况下,只有采取具体的行动措施,才能解决问题,给小区业主一个安全、良好的居住环境。 (欢迎投稿,来稿请发民生邮箱18716846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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