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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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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公布对有关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本报讯(记者吴向正)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日前向社会公布在2018年12月25日至26日举行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2018年城乡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和三江六岸拓展提升总体规划实施情况,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以及加大技改投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情况等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关于宁波市2018年城乡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和三江六岸拓展提升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规划部门能较好执行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城乡规划等实施总体扎实、有序、严格,在引领和管控宁波城市发展中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同时也存在短板和不足:规划实施的管理和督察体制仍有待完善,规划实施的统筹力度和精细化水平仍有待提高,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实施工作仍有待落地,三江六岸拓展提升规划实施力度仍有待加大。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推动规划工作转型发展。一要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切实加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规划,加快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强化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加快实现“多规合一”,着力破解规划之间各自为政的局面。二要高起点推进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深入总结前几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经验,以《宁波2049城市发展战略》为指引,通过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带动规划工作转型发展,促进城市发展模式转型提升。

    ——提升城乡规划工作管理水平。一要认真学习北京等城市的先进经验,明确规划实施的目标和时序,探索建立规划实施检查评估机制,对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的实时监测、定期评估、动态维护。二要进一步提高规划督察和执法效能。从源头上杜绝建设项目的随意性,坚决查处违法建设行为,加大问责力度,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积极助推城市高质量发展。一要抓好城市更新,提升城市功能。对照城乡争优三年行动计划,把握“城市双修”和城中村改造契机,推动产业转型,同步改造污水、固废处置等市政设施,提升城市承载力。统筹周边配套设施建设与地块开发建设时序。二要切实解决民生难题。通过规划的科学编制和有力实施,从源头上控制餐饮油烟、噪声扰民等突出环境污染问题的发生,进一步缓解交通拥堵、停车难等民生热点难点问题。三要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风貌管控。严格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街区保护规划,注重历史建筑保护,彰显名城整体特色和区块形象。实施宁波大花园发展战略,构建城市特色风貌管控体系,加强建筑方案精细化管理。

    ——依法严格实施生态红线保护规划。一要推进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与市域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融合。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更好地厘清相关部门在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中的责任,强化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与市域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深度融合。将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和市域生态控制区一起作为市域生态保护规划的组成部分,按照各自相关管理规范落实生态空间管控机制,并据此推进区县(市)1:2000生态保护红线控规落地。二要健全生态移民、生态补偿、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等涉及红线保护的配套政策,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三要研究市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中二级管控区内一些项目的建设控制标准和审批管理权限,妥善解决因规划变动造成的“批而未供”“供而未建”的土地问题。

    ——加大三江六岸拓展提升总体规划实施力度。一要严格规划管理。优化细化重点区域控制规划和各专项规划,严格执行规划调整修改法定程序。二要加大规划实施力度。梳理和总结前三年规划实施情况,确定今后三年实施规划及更长时间的目标任务,根据任务紧迫性和重要性分阶段突破,加大跟踪评估和监督力度,确保规划的刚性执行。三要围绕拥江发展战略,切实加强规划设定的控制地带保护,推动滨江绿地特别是岛头绿地规划连贯实施,加快甬江北岸一带相关项目建设,加大工业遗存保护力度,切实控制好沿江房地产开发。四要注重三江六岸建筑景观控制,控制好城市天际线、通风廊道、标志性建筑等,进一步提高三江六岸的形象水平,充分展示城市文化特质等软实力。

    关于2017年度宁波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加强制度建设、摸清资产家底、完善监管机制、加大监督力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我市国有资产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会议在审议全市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基础上,重点审议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当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依然存在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基础管理工作比较薄弱;权属意识还不够强化,产权不清问题比较突出;制度执行还不够严格,资产使用处置比较随意;资产配置还不够合理,资产使用效率比较低下等方面问题。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对照问题清单,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统筹协调、分类施策,加以整改和提高。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提高认识,夯实管理基础。加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是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对于推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资产治理现代化,造福人民、服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市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价值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动态监管,切实规范从入口到出口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资产管理行为。加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落实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责任,健全内控制度。财政和主管部门要加强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聚焦问题,强化规范管理。市政府要高度重视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协调处理相关问题。一是清产核资,进一步摸清家底。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专项的清产核资工作,对账外等问题资产要逐项清查核实,分析原因,归类处理,推进规范管理。二是明晰产权,妥善处理权证不全问题。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增强法律和风险意识,对权证不全的资产要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分类核实,查找原因,提出处理办法。市政府要协调相关部门,推进解决权证不全,权属不清问题。三是规范处置,严格资产出租出借等行为。对现有的出租出借和对外投资要进行清理,落实措施加强管理,特别是对外投资确实无法收回的,要抓紧核销处理。四是依法依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投融资行为。各行政事业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违规举债或融资,不得违反相关规定以各种形式为下属单位融资提供支持。

    ——完善机制,形成监管合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各有关部门共同配合、协同推进。一要建立市级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主管部门、单位三个层级的监管机制,明确各自监管职责,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全过程监管。二要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各区拆迁办等房产管理部门之间,要实行房产信息数据的互通和共享,建立房产变更、处置协调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形成监管合力。三要建立专项监督机制。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各阶段资产管理要求,联合开展资产管理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以监督促规范。四要建立信息公开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积极稳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公开。

    ——改革创新,提高使用效益。一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资产配置标准和制度。建立资产配置与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单位职能和实际需要紧密结合的制度体系,完善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从源头上管控资产配置的不合理现象。二要完善资产的共享共用制度。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整合,进一步扩大资产共享共用的范围,避免资产重复配置和闲置浪费。三要加大集中管理力度。在摸清家底基础上,统筹行政事业单位的存量资产,打破历史形成的部门占有与分布的不合理格局,加快推进资产集中管理力度,积极探索办公用房市区两级、跨部门、跨系统的统筹调剂,并将调剂范围逐步扩大到部门下属全额拨款单位,对长期沉淀的闲置资产抓紧出售处置,充分发挥资产的市场价值和使用效益。

    关于加大技改投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情况的审议意见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技改投入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目标,精准施策、多措并举,导向定位清晰明确、政策扶持重点突出、服务环境持续优化、提质增效逐步显现,不断推动宁波由制造大市向制造强市迈进。同时也指出,目前我市技改投入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投入总量持续低迷,产业发展缺乏后劲;平台建设较为滞后,科创能力亟待提升;资源要素逐势短缺,新增项目落地困难。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重实体、兴实业”的鲜明导向,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提质增效为中心,以“两化融合”为主线,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着力推动自主创新、优化投资结构、促进产业升级。为进一步加强技改、推进“产业争先”,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会议审议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聚焦重点领域,增强发展能级。一要聚焦重点产业,围绕《“中国制造2025”宁波行动纲要》和“3511”新型产业体系,将技改重心放在高端装备、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上,做好战略新兴产业引领培育;改造提升纺织服装、橡胶塑料制品、家用电器、化学纤维等传统制造业,推进特色产业优化升级。二要聚焦重点企业,围绕建设“2个万亿级、4个五千亿级和6个千亿级”产业集群,推进“龙头骨干”“单打冠军”“隐形冠军”为重点的技改项目,加快形成优势产业集群。三要聚焦重点区域,围绕功能区域和产业布局,发挥集聚效应,推动我市现有产业园区整体改造提升,全面提高园区技术装备和产业协作配套程度,构建一批生态、科技、智慧化的产业园区,增强发展能级。

    ——聚焦创新驱动,加快转型升级。一要推进科创平台引领。高标准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扎实推进宁波科技材料城、宁波软件园等创新大平台建设,大力实施“中国制造2025”“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积极推动一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二要增强科研院所支撑。全力支持“四院、三校、两中心”建设,高质量引进一批名校名院名所,推动企业与知名院校开展跨区域技术交流和对接合作,建立深度融合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三要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深入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联盟,推动创新成果加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四要加速高端人才汇聚。积极实施“创新顶尖人才推进计划”“3315计划”“资本引才计划”“甬智回归工程”等人才引育行动,加速各类人才汇聚,为推动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撑。五要构建开放创新体系。加快引进海外研发机构、高科技企业、创新服务机构,加强国际创新园、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等载体建设,鼓励企业建立海外研发中心、联合实验室等,拓展科技创新合作网络,参与全球化制造业创新链建设。

    ——聚焦要素保障,提振投资信心。一要优化扶持政策。上下联动,优化政策,统筹安排好专项资金支持全市重点技改项目和智能化改造诊断服务。加快研究出台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投入的统计认定与奖励措施,落实好技改投入税额抵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鼓励政策。充分发挥政府性产业基金的引领、吸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技改领域。结合推进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全国普惠金融综合示范区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服务,加大工业投资信贷力度,争取制造业企业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达到30%以上。二要突出用地保障。严格落实市县两级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中工业项目不少于30%、小微企业不少于5%的政策要求,通过土地挖潜、存量盘活、新增投放和差别化供给,实行长期租赁、弹性出让、分割转让等多种供地方式,优先保障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三要提升服务质量。继续简化和规范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办理流程,确保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最多100天”,加快推动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排污权等交易制度改革。推进联系企业促发展、联系项目促投资、联系基层促效能的“三联三促”专项行动,深化企业服务责任人制度,完善问题收集、流转与解决回复机制,实现对规上企业点对点和小微企业全覆盖的精准服务,帮助企业知晓政策、理解政策、用足政策,及时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报道和推广应用,提振企业投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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