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版:民生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dlrb
 
2019年03月06日 星期三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物业与业主应多些换位思考

    刘云海 

    3月5日的《宁波日报》民生版刊发了题为《好物业构建“三方”和谐》的言论,引人深思。近年来,物业与业主的关系总是趋于紧张,甚至频频引发冲突。一方面,业主指责物业服务不到位,拖欠、拒缴物业费现象屡见不鲜;另一方面,物业公司收不到物业费,只有靠降低甚至停止服务来逼迫业主缴费。如此周而复始,最终形成恶性循环。

    其实,要破解物业与业主之间的僵局,需要双方相互理解、多些换位思考。物业一定要先做好自己的工作,这样才有底气向居民收物业费。试想,物业公司的卫生、绿化、服务等软实力不断增强,对居民反映的问题,不论大小事情都积极寻求解决方法,那么业主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怎么会拖欠物业费?与此同时,业主也应多些理解,当物业公司给我们的小区环境带来了整洁,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快捷和便利时,我们为什么不能用一个微笑去回应对方呢?当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时,应厘清问题的缘由,分清责任主体,而不能将所有的怨气撒在物业公司身上。如相关政策的滞后、开发企业的违规操作、建设单位的施工质量等问题,绝大多数不是物业公司的直接责任,业主可以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要动辄祭出拒缴物业费的“杀手锏”,不仅令物业无故受气,也让双方关系变得对立、紧张。

    家和万事兴,小区也一样。物业与业主应多些换位思考,共同构建和谐关系。

    (欢迎投稿,来稿请发民生邮箱1871684667@qq.com)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