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度 具有强大优势的根源 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王炳林、孙存良在《人民日报》刊文指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充分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简称中国制度)的优势。 中国制度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体现中国人民意愿,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和广泛的现实基础,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这是中国制度具有强大优势的重要根源。中国制度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制度,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是保障人民权利、代表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的制度,因而具有不竭的力量源泉。其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正是由于中国制度尊重人民首创精神,能够调动和激发最广大人民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全社会创造活力才得以竞相迸发,创新源泉才会充分涌流,才能极大地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创造出一个又一个“中国奇迹”。二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中国制度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作为制定政策的依据。三是促进人民共同富裕。中国制度能够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所需所急所盼,让人民共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发展成果,拥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提高社保制度质量 已成社保改革核心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在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主办的“第五届全国社会保障学术大会”上表示:全面提高社保制度的质量已成为新时代社保改革与发展的核心使命。 能否提供稳定的安全预期,是否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制度能否持续发展是评估制度优劣的三大核心指标;同时,我国现行社保制度还存在着制度结构不良、责任分担失衡、参保质量不高、多层次缺失、政策僵化堪忧、法治建设滞后等六大问题,建设高质量社保体系须做到五个明确: 一是明确“两免除”“两保障”“两促进”的建制目标:实现“两免除”,即免除生存危机、免除疾病恐惧,这是社保底线;“两保障”,即保障老有所养、保障幼有所育,解除最普遍性的后顾之忧;“两促进”即促进社会公平、促进制度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二是明确坚守公平正义、互助共济、共建共享三大根本原则。三是明确“十三五”“十四五”深化改革时间表:争取“十三五”末基本完成优化现行制度安排的任务,“十四五”全面建成高质量的社会保障体系。四是明确统筹规划与有序推进路线图。五是明确建设高质量社保体系重点任务。 完善评估体系 为检验法治政府 提供依循标尺 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沈开举在《法制日报》刊文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完善和科学评估水平的提高,法治评估的热度超过了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 从目前的评估手段来看,我国在实践中主要存在“中央文件确定指标体系”“地方政府量化指标评估”“第三方机构评估”三种方式,尽管地方以及第三方评估机构基本上沿用了中央提出的纲要,但在具体落实指标之时,仍以形式指标为准,尚无具体明确的实质操作指标,且各部分之间缺乏内在的逻辑性、协调性和完整性,主观评价指标的权重明显被弱化,缺乏公众参与及民主性,同时,评估机构的中立性不足。 因此,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的评估体系。首先,明确法治政府的评估标准及各个指标之间的内涵与逻辑,选择合适的视角进行指标间的逻辑建构;其次,吸收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手段,完善评估方式;最后,鼓励和支持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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