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宁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填补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的空白,方便老年人挑选满意的养老机构。另外,养老院机构服务质量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也将出台,这是我国第一部围绕养老机构安全基本要求的强制性国家标准(3月6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截至2017年底,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2.41亿人,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15.5万个。之前,由于缺乏相关参考标准,老年人挑选养老机构不免犯难。有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之后,老年人选择养老机构就有了最佳“参谋”。 据悉,这一国标对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提出了102条要求。标准将养老机构分为5个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级标志由五角星图案构成,等级越高,表明养老机构综合服务能力越强。 除了方便老年人选择外,该国标还能引导养老机构提供优质服务。因为等级越高意味着服务质量越好,有利于提升形象和竞争力。对公办养老机构来说,是一种荣誉与成就;对民办养老机构来说,则能根据等级来定价,类似于酒店星级越高收费越高。而且,该国标实施后还有助于行业监管部门判断养老机构整体发展状况,从而为下一步促发展、调结构提供决策依据,也为监管监督带来方便。 虽然该国标是一种推荐性标准,但积极意义甚大。比如可以促进市场良性竞争,能更好地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等。事实上,该国标与酒店星级评定标准相似,未必适合强制推行,即是否参加等级评定,决定权在养老机构。 而民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确保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因为涉及质量安全,必须是强制性的。虽然该强制性国标还未出台,也没有详细信息披露,但值得期待。安全问题是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底线,必须由强制性国标规范和保障。 2017年,六部委联合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行动,对全国4万多个养老机构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共整治隐患19.7万个,依法取缔、关停、撤并安全隐患严重、无法有效整治的养老机构2000多家。这种背景下,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强制性国标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应早日出台。 在笔者看来,上述两个国标是驱动养老机构健康发展的一对“翅膀”,缺一不可。一个促进服务质量升级,一个保障服务安全;一个尊重市场,让养老机构自主选择评定等级与否,一个捍卫安全,所有养老机构必须执行。可以说这两个国标是养老机构服务规范化的重要“抓手”。 需要探讨的是,除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外,一些地方还有自己的星级评定标准,该不该全国统一标准?有的地方根据养老机构星级进行补助,国标实施后能否成为统一动作?笔者以为,国家标准与地方标准哪个更好,应通过实践来对比,更好的标准应长期坚持。 当然,不管是推荐性国标还是强制性国标,也不管是国家标准还是地方标准,落实了才是好标准,否则只是纸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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