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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0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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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智为”,好样的!

    李国民

    看了“众人救男童”和“李金星救六旬老人”两个新闻,不禁击桌而赞:好一个“见义智为”!

    在“众人救男童”中,发现孩子被困后,有人想砸门进去援助,有人想通过攀爬防盗窗过去帮忙。见事不可为后,又有人特意从楼上丢下被子,大伙齐心协力做了“救生垫”。试想,如果邻居“见事不可为”还要贸然“勇为”,后果会怎样?在“李金星救六旬老人”中,如果李金星没有根据当时的潮水状况冷静分析(码头附近水深两米,底下有暗流),又不脱去衣服(冷天衣服一般会穿得较多),而贸然下水救人,又会怎样?两个事件的结果都是难以预料和想象的。

    长久以来,“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的行为,受到人们的赞扬和鼓励。的确,“见义勇为”的行为难能可贵,社会上需要“见义勇为”者。但是,在褒奖和学习他们的同时,我们更应当提倡“见义智为”。因为“见义智为”不是不为,而是在“见义勇为”的基础上更冷静、更科学、更量力而行,是“见义勇为”的更高层次。

    当他人遇到危急的时候,救人者不能忽视自身救助能力的差异,不能忽视周边环境的险恶,我们也不能强人所难、求全责备他人非要“见义勇为”。救人的目的既要保证被救者的安全,也要保证自己的安全。这两个新闻事件,正是“见义智为”的一个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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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