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沈孙晖 陈佳雯 陈挺)记者从象山有关部门获悉,从3月8日至今,有7名船东船长因违反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被记分,有的甚至被拘留,他们同时将受到金融征信惩戒。 自本月象山“千名干部访渔(农)家、一线蹲点三服务”活动开展以来,县水利和渔业局协同公安、检察、港航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大队,对出港渔船开展24小时封门设卡和海上执法检查。 据了解,《象山县渔船船东船长记分管理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试行,对违反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该《办法》记分,严格追究船东船长主体责任。记分内容共有4项21条,分12分、6分、3分、1分四档,凡存在其中一条不良行为,涉及的船东船长就会被记分。记分周期为一年,一旦周期里记满12分,将被纳入县内金融单位的失信“黑名单”,被阻断信贷渠道;记6分或3分的,也会有相应的金融征信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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