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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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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以“国学班”取代义务教育

    张培元 

    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对近年屡见报端的“国学班”现象提出要求。通知指出,各地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月26日《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随着“国学热”不断升温,“国学从娃娃抓起”的呼声越来越高,各类“国学班”应运而生。一个让人警惕的现象是,少数收费昂贵、呈贵族化特色的“国学班”其实并无办学资质,仅凭培训机构的执照就“跨界”开办义务教育。这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而且其培养的学生毕业时也拿不到国家承认的学历,无法与现有学历教育衔接,严重干扰义务教育秩序,给家长及孩子们带来了困扰和伤害。

    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公益性、普及性等特点,体现了国家对青少年的制度关怀。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同时对相关法律责任作了刚性约束,即上述人员“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家长来说,在孩子义务教育阶段选择怎样的教育方式和就学形式,并不是“我的孩子我做主”,绝对不能逾越《义务教育法》确定的底线和红线。如果迷信“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小众化、贵族化、精英化教育,盲目将孩子送入不具备义务教育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进行全日制教育,其实质是变相剥夺孩子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具有违法之嫌。

    况且,现在有不少所谓的“国学班”,把《女诫》《千字文》《弟子规》作为教材,过多推崇“六德”“六行”“六艺”而放松对现代科学、人文的教育,无益于学科均衡与青少年全面发展。更有甚者,部分民间教育培训机构师资力量不过关,课程标准及设置不科学不完善,几乎是把孩子当成了另类教育的“试验品”。放任此等非法办学现象存在,是对义务教育、对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极不负责任。

    让国学的归国学,义务教育的归义务教育。不能以“国学班”取代义务教育,法律底线不能失守,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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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