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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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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评估连续三年排名全国前十

    本报讯(记者吴向正)昨日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据报告,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为我市推进“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8)》显示,宁波市在参与评估的100个大中城市中排名第9位,连续三年稳居全国100个大中城市法治政府建设评估前十。

    一年来,市政府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全面清理取消了我市自行设定的全部83项证明事项。提高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引领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地方性法规5件,制定、修订、修改、废止政府规章15件,完成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2件。清理著名商标等8个领域的规范性文件,修改53件,废止29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工作汇报对接等制度,决策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决定决议8项。

    在审议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充分肯定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绩,同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比如,法治政府建设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有待进一步加强;落实重大改革决策与严格依法行政之间需要进一步衔接;招商引资、产业推进、土地出让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需要进一步把握有关政策底线、遵循市场发展规律;执法乱作为、不作为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不同程度存在;法治政府建设的人才保障需进一步加强,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需要继续推进等。

    对此,组成人员在审议中强调,政府及部门要持续优化依法决策机制,督促政府各级领导干部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把主要力量放在公正监管上,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真正做到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要认真研究法律法规,梳理相关法定职责,注重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等衔接配套,防止出现执法盲区和职能落实“挂空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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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