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娜 通讯员章立)昨天上午,市民李先生给汽车加完油,惊讶地发现比平时少花了十几元。工作人员告诉他,这是因为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由16%下调到13%,石油公司随即下调了油价。“原以为减税降费只对企业有利好,原来对我们老百姓也是大实惠!”李先生开心地说。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下发的公告,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石油公司的朱会计告诉记者:“这次税率下调,我们估计每月可以帮助企业少缴增值税6万元,这是实实在在的红利。根据此次税率调整,我们也相应对92#、95#、98#汽油、柴油价格分别下调了0.18元/升、0.19元/升、0.21元/升、0.17元/升,加满一箱油可以让消费者约少花10元钱。” 市税务部门提醒市民,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另外,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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