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昨天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力防范发生森林火灾。 通知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森林火灾作出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森林防火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做好森林消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对森林消防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各地各单位必须要把森林消防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防死守、群防群治,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强措施抓好森林消防工作,全力防范发生森林火灾。 通知指出,目前,正值进山旅游、上坟祭祖、烧荒烧炭的高峰期,已进入清明森林消防关键时期。一要高度重视,抓好各项责任落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分管领导要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二要盯住重点,排除森林消防隐患。各地各单位要抓紧组织力量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全方位、拉网式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及时处置,防患于未“燃”。要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适时发布“禁火令”,对野外违规用火实行“零容忍”,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盯住重点人群,高火险时段要在主要进山口设卡检查,对进山旅游及林区人员进行重点宣传、重点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山。三要全民参与,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森林消防宣传工作,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全方位、多形式、多渠道加强森林法律法规、森林消防知识宣传,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四要科学处置,提高森林火灾扑灭能力。各地要按照专业化、正规化、规范化的要求,建好森林消防队伍,确保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清明期间,各级党委、政府及应急管理、自然资源规划(林业)等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实行森林火灾“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获悉火情信息要立即报告,确保森林消防工作信息畅通、指挥畅通、处置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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