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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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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行审判职能打击黑恶犯罪

全市法院已审结20件涉黑涉恶案件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钟法)昨日上午,市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一年多来全市法院打击黑恶犯罪基本情况,并发布了典型案例。

    根据通报,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12日,我市两级法院一审受理涉黑恶案件48件318人(其中涉黑案件7件74人,恶势力犯罪集团9件84人,恶势力犯罪团伙32件160人),一审审结20件142人(其中涉黑案件2件29人,恶势力犯罪团伙17件93人,犯罪集团1件20人);二审受理7件74人(其中涉黑案件1件28人,恶势力犯罪团伙6件46人),已全部审结。

    据悉,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两级法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均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以及由业务骨干组成的涉黑涉恶案件审理专职合议庭,并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出台关于“套路贷”“恶势力”认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全市法院以及公检法之间司法标准。在审判过程中,既突出打击重点,对首要分子、骨干成员依法严惩,从快从严;又对作用较小的从犯、初犯、偶犯人员依法从宽,做到当宽则宽。在已审结的20件案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1人。

    同时,依法审理过程中充分运用资格刑、财产刑,以摧毁、铲除其犯罪的经济基础。在已审结的20件案件中,共判处被告人财产刑合计596.1万元,对3人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此外还协调有关单位依法查封房产9处,冻结存款850余万元等。并制定了《关于加强涉黑恶犯罪案件线索移交的通知》等文件,规范线索排查移送,组织立案审判执行业务部门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拉网式排查。

    此外,全市法院主动延伸审判职能,认真排摸乡镇街道基层组织等部门的人员有无前科劣迹、失信行为,累计审查基层党组织发展对象369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1037人、街道党工委兼职委员推荐人选55人进行联审,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好第一关。余姚、镇海、象山、海曙、宁海等地法院向社会公布职业放贷人名录共计150名,切实防范黑恶势力向民间借贷领域蔓延势头。

    “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人民法院责无旁贷。”市中级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下阶段,全市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精准打击涉黑恶犯罪,持续加大对黑恶势力及其背后“保护伞”的深挖彻查力度,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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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