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琼 通讯员 任社)经营暂时有困难,但依旧和员工一起坚守、努力的企业,可以准备收“红包”了!记者昨日从市人力社保部门获悉,根据今年2月我市出台的《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困难企业帮扶的细则已明确,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参保企业,近期就可收到“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红包。 记者注意到,困难企业稳岗返还对象范围为:符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裁员率低于5%(含)的参保企业均可享受。按照我省相关规定,国有企业和烟草加工业、石油炼化、电力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水泥业、造纸业企业以及严重失信企业不享受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 市人力社保局的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生产经营困难认定条件为:企业2018年度利润总额小于零(含)或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度下降超过50%(含),利润总额和主营业务收入数据以纳税人2019年3月13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的2018年12月财务报表为准。 这笔返还款项,金额为企业及其职工2018年度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5%(不含各类补缴、清缴非当期欠费、滞纳金等金额)。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企业有望获得相当于上年度3个月社保缴费额的返还。据悉,返还资金一次性发放,一家企业只能享受一次,且不能同时享受原稳岗补贴。 记者注意到,为了方便企业享受这一政策,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符合条件企业名单和返还金额将通过数据比对获得,企业网上申报确认后,人社、经信、财政、商务、税务5部门将进行联合审定,并在统筹地区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其后,返还资金将直接打入企业账户。据悉,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时间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对于返还企业的相关“红包”,广大普通劳动者也可享受到“红利”。《通知》中明确,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的相关支出。 据悉,部分市属企业申报确认已于4月15日开始,市级统筹区(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及“四区一岛”)参保企业可于4月18日开始网上申报确认,奉化区、余姚市、慈溪市、宁海县、象山县参保企业可于4月22日开始网上申报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