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五届第十三号)
《宁波市环境污染防治规定》已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