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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0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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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药店店主集市卖猫爪草饮片被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中药饮片≠中药材

    本报讯(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郑攀 周笑港)每逢集市,总能看到有人出售中药材。但象山大徐镇一家草药店店主罗某在集市上售卖中药饮片猫爪草,却遭到了处罚。这是咋回事呢?

    据悉,罗某草药店的经营范围为食用农产品(中草药)批发、零售,并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平时,他在集市上以出售中药材为生。大徐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近日在集市检查时,发现罗某售卖中药饮片猫爪草。其标签上标注产地为云南,分量是每包一千克。执法人员立即扣押猫爪草,并对其无证销售中药饮片的行为立案查处。

    据介绍,中药材一般是指当地农民或药农自产(或自采、自养)、自销的地产中药材,系农副产品概念下的中药材。根据《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出售中药材无须《药品经营许可证》。

    而中药饮片是指药材经过炮制后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或制剂生产使用的处方药品。根据规定,批发零售中药饮片必须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最终,罗某因无证经营药品,被处以没收猫爪草饮片及罚款462元的处罚。

    对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中药饮片和中药材不能相提并论,最直观的区分就是看是否有规范的包装、标签。未获取《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草药店禁止销售中药饮片等药品。广大消费者买中药饮片时,也要通过证照齐全的药店或医疗机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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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