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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图为未圈占的楼道,右图为业主用玻璃门圈占后的楼道。 (方琴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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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中梁壹号院16幢洋房前绿地被圈围改造。(邱韵 摄) |
楼道、连廊、绿地、小区道路、公共用房……除了个人专有部分外,在小区中,还有许多的公共区域。按照《物权法》规定,这些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部分。可是在现实中,不少业主因为不当地使用这些公共区域,有的破坏了邻里关系,有的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有的甚至违反了国家法律。 近日,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上,有两起关于小区公共区域使用的典型投诉成了网友争论与关注的焦点。这两起投诉分别涉及公共楼道和公共绿地。具体情况如何,且看记者调查。 NO.1 公共楼道 近日,网友“有尊严地活着”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发帖反映:高新区和美城楼道内住户私搭乱建现象严重,特别是4号楼5号楼,不少住户将楼道内的公共区域占为己有。 该网友在帖文中写道:从4号楼二单元3楼到34楼,发现七成住户存在私搭乱堆的现象,主要有以下两类问题:一是东西两侧住户在楼道上装门,将公共区域变为个人空间;二是有的住户在楼道内放置各种物品,包括鞋柜、纸箱等易燃物。该网友担心,如此私搭乱堆,不仅影响采光通风,还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记者前往现场发现,和美城小区4号楼5号楼均为两梯四户的结构,东西两侧各有一户,中间两户。记者查看了几个楼层发现,东西两侧住户将自家门口公共楼道占为己有的情况非常普遍,有的用镂空的铁门,有的甚至使用了全封闭的玻璃门。 和美城物业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在2016年进驻小区的时候,小区楼道中私搭乱堆的情况就已经存在。针对这一乱象,物业给相关业主发放过整改通知书,也上门做过许多沟通,但业主们以“买房时开发商承诺可以私包”为由拒绝。 该问题经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受理后,高新区新明街道进行了回复:经实地查看,和美城楼道内存在不少私搭乱堆现象,街道物管站和社区已责成物业进行清理。 堆放的杂物被清理,私搭在楼道中的隔离门却让各部门犯了难。记者了解到,针对这一问题,高新区消防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曾前往现场查看、调查。 高新区消防部门表示,经现场查看,虽然两侧住户在通道上造门,但并没有阻拦其他住户前往消防通道的道路,故不能说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针对不少住户将易燃杂物堆放在楼道内的情况,消防部门已督促物业公司尽快通知住户清理。 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表示,这是对已有建筑面积的重新分配问题,不存在新增建筑面积的情况,故不属于违法搭建。根据《物权法》规定,楼道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建筑物共有部分,业主私自圈占公共区域,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其他业主可以向法院提出法律诉讼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NO.2 门前绿地 4月23日,编号为“64611”的网友向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反映,海曙中梁壹号院到处在毁绿浇筑、违章搭建,若不及时采取措施,情形将会愈演愈烈。 记者前往现场发现,在小区3幢、4幢洋房一楼处,不少业主在门前绿地上安装了木质护栏,将草坪圈成了私家“小花园”。部分洋房一楼处的草坪甚至惨遭水泥浇筑。在16幢1楼,更有业主将草皮去掉后,向下挖掘。 小区物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小区中的占绿毁绿现象主要分为三类:一是设备平台搭建阳光房,空调机位外拓;二是洋房一楼绿地设置木质护栏;三是将绿地浇筑成私家花园。根据排查,小区中正在装修的有700多户,违建、毁绿有100户左右,占比14.3%。其中,有20户涉及毁绿浇筑。 问题经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受理后,4月26日,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跟帖回复:中梁壹号院洋房前一楼绿地系房产公司在销售中承诺给一楼业主使用的,当时交付时用灌木篱笆隔离,交付后部分业主改用木质护栏隔离。白云执法中队已多次上门督促业主恢复绿地,并开出责令整改通知书。目前大多之前被改造的绿地已处于恢复和停工状态,中队将定期巡查并督促物业公司加强管理。 记者了解到,根据《物权法》规定,除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中也明确了处罚措施:禁止破坏草坪、绿篱、花卉、树木、植被等损坏城市绿地及绿化设施的行为。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可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了解到,接下来,白云执法中队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小区中的各类违建占绿行为将进入执法流程,并取证立案。 (方琴 邱韵 傅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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