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芳)根据省委总体要求和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日前,市纪委下发通知,深入开展以“七个一”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月活动,扎实推进清廉宁波建设。 通知指出,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目的就是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使警示教育的过程成为党员干部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扎牢制度之笼的过程,真正做到公正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 通知明确,根据形势需要和活动目的,警示教育月安排“七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警示教育参观活动、召开一场警示教育大会、剖析一批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一次廉政风险排查和防范化解、组织一次党风廉政专题培训、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一次清廉文化创建活动,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净化政治生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对本地、本地系统的警示教育活动作出部署,层层压实责任。“规定动作”外,各地各单位应结合实际,丰富内容、创新载体,切实提升警示教育的政治性、针对性,做到内容实、形式新、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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