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欣 通讯员米兰 凌宇磊)宁波律协家事委员会4位知名律师日前有了一个新身份——江北法院特邀调解员,他们将义务参加家事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据了解,这是江北法院首次将律师纳入特邀调解员行列。 “您好!我是这次案件的调解员,我接受江北法院的委托,为您的案件做调解。”在宁波江北法院家事调解室里,说这话的不是承办法官,而是宁波律协家事委员会的律师朱平飞。近日,在朱平飞的调解下,阿军、阿陈这对夫妻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自愿向法院申请撤诉。这也是江北法院委托律师进行家事案件诉前调解第一案,仅用半天时间便案结事了。 “一般情况下,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只有法官才能介入,但在家事案件的解决上,江北法院创新性地与宁波市律协家事委员会建立了针对家事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机制。”江北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王媛媛说,对于家事案件是否同意进入诉前调解程序,法院会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在征得当事人同意之后,法院会将案件移送给承办律师进行调解。案件如果调解成功,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撤诉;如果调解失败,承办律师做结案报告之后移交法院,走正常的诉讼渠道进入立案程序。 据悉,几位参与诉前调解的律师,在江北法院律师诉前调解机制中属于无偿工作。委托调解案件第一例成功后的郑律师也是满满的成就感,“律协与法院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参与到法院诉前调解工作中,不仅是双方的互相合作,更是一种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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