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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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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筹平台应有“经济门槛”

    匡 吉

    前阵子,德云社相声演员吴鹤臣突发脑出血住院救治,其家人通过“水滴筹”发起100万元筹款。但随后网友发现,吴家有房有车,经济状况并不差。此事持续发酵的同时,也引发公众关于如何规范众筹平台的讨论。

    从舆论来看,对其发起众筹几乎是一边倒的反对声。在网友看来,花钱治病肯定是先卖房卖车,而不应该众筹。在吴家看来,“鉴于病情不可预知,所以要提前把一切可能拿到的援助握在手里”。

    双方的争议主要在于对“困难”的标准存在差异。因此,众筹平台应有合理的“经济门槛”。按说,个人求助在民事行为中属于赠予行为,一个人遇到困难时有权发布筹款请求,其他人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是否给钱。不过,众筹毕竟是民间的组织行为,还不能把是否求助与能否帮助,简单看作双方你情我愿的个人行为。作为求助者,对于遇到什么困难、需要怎样求助,应该很清楚、很明白。作为平台方,对于“困难”的界定标准是什么和“求助”的范围条件有哪些,应该予以明确、规范。

    生病要不要众筹,应主要视经济状况和治疗费用而定。从近年来与此相关的负面案例来看,有的申请时勾选“困难户”、曝光后竟是富有者,有的治疗费用少、众筹资金多……诸如此类现象,应该说与求助者提供不实情况、发布虚假病历有很大关系。当然,作为众筹平台,对求助者的信息进行审核把关,确有一定难度。从经济状况来看,像个人存款、房产和车辆等信息,分别掌握在不同的部门,且涉及个人隐私;就治疗费用而言,有时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医院也无法确切给出具体数目,且费用会随着病情发展而变化。尽管这样,众筹平台完善相关规则、设立“经济门槛”仍然是必要的。否则,即便求助者提供真实信息,有些经济状况好、治疗费用少的仍会蒙混过关,那些经济状况差、治疗费用多的仍被拒之门外。

    按照大众的理解,“个人求助”应是求助者穷尽个人力量、用完身边资源后的无奈之举。但实际上,“个人困难”的现状各有不同,很难一概而论。比如,一个人虽然收入不高、财产不多,但生病只需几万元,是否应该救助?又如,一个人虽然收入高、财产多,但治病需花数百万元,又是否应该救助?发起众筹的有车有房者,有的或许是房大车好,甚至房多车多;有的也许是房小车差,甚至面临房贷车贷压力,即使卖掉变现,对于解决困难也是杯水车薪,同时还将面临无处可居、无力可行的困境。倘若无视这些情况,实行“一刀切”,势必造成该救助的不能救助,不该救助的反倒救助。

    合理设立“经济门槛”,才能确保“善良为困难兜底、规则为善良兜底”。网络众筹是新生事物,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完善。“经济门槛”既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平台应对每一个发起筹款的求助者,从经济状况和困难现状进行综合分析,以决定救助与否,或者确定救助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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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