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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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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检察机关坚持重拳出击“零容忍”

去年办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82件337人

    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蒋杰)“六一”国际儿童节即将来临,昨日,记者从市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我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始终践行保护性司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有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上,我市检察机关坚持重拳出击“零容忍”。2018年,共办理猥亵、绑架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82件337人。

    同时,探索完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制度,不断强化震慑效应。如慈溪检察院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试点探索对符合特定条件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的个人信息进行公开,这是我国首个关于公开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身份信息的地方性探索。截至目前,已对2名犯罪人员予以信息公开,并建立了性侵犯罪信息人员库,接受相关单位特定从业人员入职前查询776人次。

    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上,我市检察机关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原则,2018年共不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4人,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77人,不捕不诉率较往年均有所提高。并先后对21名涉罪未成年人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了强制措施;坚持宽容不放纵,对203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形式多样的观护帮教,引导他们走入正途。

    保护困境未成年人,我市检察机关积极施行综合救助,2018年共救助21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1.8万余元。其中,鄞州检察院首创的“检警一体、检医合作”的一站式场所和办案模式,真正实现了对未成年被害人询问、检查、取证、疏导、救助、预防一次性到位,使其免受“二次伤害”。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检察机关还积极探索涉未成年人家事审判、监护侵害、缺失及侵害众多未成年人案件的民事检察监督,积极探索强化对众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检察监督。如江北检察院就辖区内景点对儿童的免票政策与国家发改委相关通知不符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并与区监察委、区法制办联动监督、督促执行,该案例5月27日被最高检评为检察机关推动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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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