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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2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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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私建地下室 一个开洞搭楼梯

海曙金悦府两业主居然如此打“洞”

▲地下车库里架起的楼梯,直通业主房内。(石景 摄)
▶2幢103室业主计划打造的地下室洞口。
(网友提供)

    本报讯(石景 仇龙杰)近来,连续有网友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上发帖投诉,为了增加使用面积,海曙金悦府小区,有人私建地下室,还有人封闭地下车库,并与房间打通。

    网友反映,该小区2幢103室业主擅自打了一个“洞”,准备建地下室。这个“洞”至今已打了3月有余。“这是一幢有20多层的高楼,一楼这样打‘洞’,是否会影响房屋安全?”网友在帖文中上传现场图片,并表达了深切的担忧。

    海曙区白云房管所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予以受理,并在实地调查取证后,于5月20日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该业主在5月24日前完成整改。

    上周,记者在物业工作人员的陪同下现场回访金悦府小区2幢103室。在北侧书房,记者看到,之前的洞口已经复原。

    除了私建地下室,居民们还报料,小区中还有业主封闭地下车库后,在楼板上开“洞”,并在洞口搭建楼梯,与自己的房间直接连通。

    在知情业主的指引下,记者在小区联排别墅区的地下车库,发现了一个正在施工的车库工地,该业主用红色的木板将车库围住,只留了道小门,门口散落着不少木板和水泥袋,墙脚处还堆着十来袋水泥。红木板的后面,一部水泥楼梯正在搭建,走上楼梯,便可以穿过楼板洞口,直达业主家中。

    破坏性地私建地下室与改造地下车库,其实并不止该小区。在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上,类似擅自打“洞”扩容乱象时有所见。《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住宅(含与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房屋装修中禁止拆改房屋基础、梁、柱、楼板、墙体(户内填充墙除外)等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构件;第五款规定,禁止擅自挖建地下室或者降低房屋地坪标高。权威人士称,如此打“洞”,一不小心就会破坏地基,或对房屋承重结构造成损害,影响楼房安全。为了一点点“额外便宜”,却给所有邻居带来安全隐患,这一行为不仅损人,还可能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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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