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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5月3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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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酒驾违法仍提供“帮助”

坐在副驾驶室的乘客涉嫌共同犯罪也被刑拘

    本报讯(记者王晓峰 通讯员高志成)5月26日凌晨发生在海曙的一起醉酒驾驶交通事故,令很多人看不明白:醉驾司机被刑拘理所当然,但副驾驶室的乘客怎么也被送进了看守所?昨天上午,海曙交警通报了这起事故的详细情况。

    当天凌晨4点左右,海曙交警大队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中山西路和新园路交叉路口,有一辆小车横撞在了路边。接警后,高桥交警中队值班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看到了撞在机非绿化带上的肇事车,却没见到人。之后通过监控核查,确认事故发生在凌晨3点18分,而且是一起单向交通事故;随后,车上下来3人,逗留了一会儿就离开现场。

    出了交通事故不报警就走,基本上是心虚的。交警立即电话联系了肇事车车主并要求他前来接受调查。对方承认他当时在现场,但坐在副驾驶室,并非驾驶员。当天上午7点许,一男一女来到高桥交警中队,他俩就是车主和驾驶员。

    交警对两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车主的血液酒精含量为92mg/100ml,而女性驾驶员数据为172mg/100ml。

    据悉,事发前一晚,两人在徐家漕一家烧烤店吃夜宵,两人喝了10多瓶啤酒。夜宵结束后,女子认为离家并不远,提出要开车回家,男子就把车钥匙交给了她。结果,开出不久就发生了交通事故。

    作为驾驶员的女子因涉嫌危险驾驶,目前已被刑事拘留。而坐在副驾驶室的男子,虽然没有开车,但同样被刑事拘留了。因为根据我国刑法,在明知他人犯罪的情况下,提供工具的行为属于帮助犯罪,可构成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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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