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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0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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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

余姚着力做深做细案后文章

    记者 董小芳 通讯员 陈科

    “余姚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周欣荣到庭……”近日,余姚市人民法院18号庭座无虚席,该市兰江街道原副局级干部周欣荣受贿案一审正式开庭。

    “头发全白了。”当周欣荣在法警的押解下出现在法庭上时,旁听席上几个曾经的同事忍不住轻声感叹。当天,他曾工作过的兰江街道党工委组织班子成员及机关中层干部40多人到场旁听。

    2018年10月,周欣荣因涉嫌受贿罪受到余姚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当时他正式退休已有4年零6个月。

    经查,周欣荣利用担任兰江街道相关拆迁指挥部副指挥、具体负责人、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为拆迁户拆迁安置提供帮助,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合计260404.37元。

    “我接受公诉人对我的指控,作为一个有着近40年党龄的领导干部,由于自己的法纪意识淡薄,加上交友不慎,导致现在妻离子散,倾家荡产,我为自己违纪违法的行为感到痛心和后悔。”在自我辩护阶段,周欣荣对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表示了深深的忏悔。

    第二天,兰江街道党工委召开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退休并不意味着安全着陆,在工作中千万不能有私心,知足才能常乐。”“作为多年的同事,我为周欣荣感到可惜,我的总结是三句话:交友要谨慎,家庭要和睦,底线要守住。”“组织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建议今后党工委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会上,与会人员对照周欣荣违纪违法案例和浙江省纪委、宁波市纪委下发的其他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谈认识、谈体会、谈警示,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扎紧制度笼子。

    以案促改,用“身边事”来警示“身边人”便是最好的纪律教育。余姚市纪委着力做深做细案后文章,真正让每一起案例都成为长鸣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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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