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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16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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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公布企业轻微违法“首违免罚”清单

    本报讯(记者沈孙晖 象山县委报道组陈光曙 通讯员张霞)近日,象山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在检查中,发现白石工业园区附近一网吧未按规定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处1.5万元以下罚款。考虑到该网吧系初次违法,未造成危害后果且能及时纠正,执法大队作出免于处罚的决定。“‘首违免罚’很人性化,让我们能边整改边正常营业。”网吧负责人吴某欣喜地说。

    在日常经营中,部分中小企业因设立时间不长,合规意识与能力不强,初次违法有不少属无心之失。为突出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努力优化营商环境,象山县营商办于日前公布了114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首违免罚”清单,涉及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和渔业、文广旅游、综合行政执法等11个执法部门。

    “首违免罚”不等于撒手不管。对企业首次轻微违法行为立案后,执法人员通过发放“违法告知书”“限期纠正通知书”“预警通知书”等形式,督促企业限期整改;若逾期不纠正违法行为,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同时,无论是否免罚,相关情况会在行政执法机关内部建档留存。

    除责令改正外,执法人员还要对免于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市场主体,开展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促使经营者日后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当然,像食品药品、渔业安全生产等领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违法建设、用地、用海等非生产经营性违法行为,或有暴力抗拒执法及其他妨碍执行公务行为的,以及故意规避监管实施违法行为的,均被排除在“首违免罚”清单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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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