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蒋炜宁 通讯员薛丛川)记者昨天从鄞州区教育局获悉,由教育、发改、财政、人社四部门共同制发的《鄞州区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出台,今年秋季起,鄞州区小学全面开展托管服务。校内托管,最迟离校时间夏秋季17时30分,冬春季17时。这是宁波城区首个出台托管服务政策的区。 据鄞州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是指在学校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学任务之外,基于学生家长自愿,针对确实有接送困难的家庭,由学生所在学校为主具体承担的具有公益性、非普遍性的托管服务。 各校组织实施校内托管服务,必须坚持自愿申报的原则,由家长自愿提出申请,学校和家长签订学生托管服务委托协议。校内托管服务面向特殊群体而非全体学生,学校要对申报托管服务对象进行综合审定,要坚持有条件准入、统筹安排,优先保障留守儿童等。 托管服务内容,要以学生自主活动为主,主要是组织学生自主阅读、完成作业、体育锻炼等。课后托管服务的管理人员和教师以学校领导和教师为主,也可以从新近退休的老教师、其他“五老人员”、大学生志愿者等有教育经验、品行端正、有一定专长并热心于此项工作的人员中选聘。学校根据实际人数可以跨班级跨年级统筹组班,每个托管班原则上安排一名教职工负责管理服务。 经物价部门核定,鄞州区的托管服务收费标准定为每生每月100元,按学期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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