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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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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骑车不戴头盔” 有着满满的关爱

    郝冬梅 

    7月1日起,修订版《宁波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届时交警部门将严查“骑车未戴头盔”行为,三次及以上违法的处50元罚款,拒不缴纳罚款、屡次违法会被列入征信“黑名单”。

    骑电动自行车有没有必要戴头盔?有没有必要上升到失信层面?是不是太苛刻了?或许有人会这样质疑,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骑车不戴头盔”大家早就习以为常,而且总是固执地认为骑电动自行车是比较安全的出行方式,不同于骑摩托车。

    城市里的汽车越来越多了,这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了。如今的交通情况,已经与几十年前不同了。几十年前,人们“骑车不戴头盔”的危害并不大,即便是摔倒了,也不过是擦破点皮的事情,都是“小疼小伤”。而如今,交通变得越来越复杂了,汽车保有量猛增,电动自行车数量也猛增。这个时候,骑车的安全系数因为交通环境的复杂而导致隐患增加。“骑车摔倒”也可能是不小的危害,比如头部撞到了机动车上,重重摔在了地上。

    人的头部是最脆弱的地方。因此保护好头部的安全,就是维系生命的安全。拿宁波市为例,去年交通事故死亡的案例中,因颅脑损伤致死的比例为88.89%。由此不难看出“骑车戴头盔”是多么的重要。

    处罚“骑车不戴头盔”,其实是有着满满的关爱,苛刻的管理是为了生命的安全。

    (欢迎投稿,来稿请发民生邮箱18716846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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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