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浩声 “一命而偻,再命而伛,三命而俯。”这是春秋时期宋国大夫正考父的家训。这段话的含义是,每逢任命提拔要越来越谨慎,一次提拔低着头,再次提拔要曲背,三次提拔要弯腰,连走路都得靠墙了。 “三命”之说,形象地道出了从政者应有的谦卑和敬畏。公职人员的职业生涯中,需要面对的是无数的诱惑、欲望和抉择,一着不慎,就可能“满盘皆输”,当如何保持知敬畏的品行和操守呢? 要敬畏组织。国防大学教授金一南在《苦难辉煌》一书中写道:“一个人哪怕有再大的能耐,离开了战友,离开了组织,离开了为之奋斗的事业,也将一事无成。而一个人,如果能将自己融入一支军队、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事业之中,他所获得的能量,将远远超过自身。”这里说的就是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一个干部的成长,除了自身的努力、机遇的垂青,也离不开组织长期的关心、教育和培养。只有心存敬畏、襟怀坦白,听从指挥、服从安排,扎实工作、积极履职,才能真正无愧于组织。 然而,有的党员干部出于个人目的,总是想方设法游离于组织之外。有人心藏“小九九”,有了想法也不及时向组织汇报;有人对组织的决定阳奉阴违,合意就执行,不合意就消极应付;有人对组织的帮助提醒,置若罔闻;有人在个人事项报告上“打埋伏”;有人发展稍有不顺,就抱怨组织;有人甚至拒绝组织挽救,对抗组织调查;等等。事实证明,党员干部只有信任组织,才能获得组织信任;只有在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才能成就一番事业;只有自觉置于组织的教育、监督、管理下,才能行走在正确的轨道上。反之,职务越高,风险越大,出了问题就会“摔”得越惨。敬畏组织,忠诚于组织,是对党员干部的最基本要求。 要敬畏群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人民群众是衣食父母,是推动各项事业的力量源泉。离开了人民的支持,党的执政根基就无法稳固;离开了群众的智慧和监督,工作就有可能出现这样那样的偏差。过去,我们有的同志把敬畏人民群众当口号,工作只求上级满意、领导满意,把群众的需要、人民的利益不当回事,在群众中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反过来也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有篇文章,以“戏精”来形容这样的官员,他们突出的表现是不讲政治却摆出政治站位高的姿态、腐化堕落却打造清正廉洁的“人设”、不想作为却做出积极作为的样子。这样的干部是典型的“两面人”,最终定会遭到人民的唾弃。当下正在全面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调共产党人的“初心”之一,就是要努力“为人民谋幸福”。要做到这一点,作为人民公仆,就不能把自己视作凌驾于百姓之上的“父母官”,必须以敬畏的心态,时刻关注群众的安危、冷暖、福祉,以实际行动尊重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同时,还要经常拜群众为师,主动问计于群众。 要敬畏权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用来为群众谋利益,也可以用来为个人谋私利;它可以成就一番事业,也可以毁掉一个干部、一个家庭;它可以造福一方,也可以为害一方。所以,选拔干部一直强调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德不配位”的干部放到不恰当的位置上,这实在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这些年,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条例的出台,选人用人机制的不断完善,就是为了避免类似的问题。 对党员干部而言,必须对权力常怀敬畏之心。权为民用,则名正言顺,心安理得;倘若权为私用,以权谋私,总有一天会走向罪恶的深渊。近来观看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警示录中,就不乏这样的案例和教训。有些为公众所熟悉的领导干部,他们的能力、才华都非常出众。一步一步从基层打拼上来,也很不易。只可惜,在用权的过程中,他们忘记了敬畏,忘记了权力的属性,忘记了组织的嘱托。权力在他们手中,成了徇私的工具,成了被围猎的对象,成了利益交换的筹码。当“权迷心窍,悔不当初”时,已然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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