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物保护法关于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相关规定,在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结束后,开封市文物公园局会同市城乡规划局在《开封日报》专版公布了市区不可移动文物的名录、数量、分布等基本信息。同时向市“两改一建”指挥部报送了市区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意见,并由市“两改一建”指挥部办公室向各区“两改一建”指挥部、市直各部门下发《关于在“两改一建”工作中做好文物保护的通知》。 2013年,开封市文物公园局会同市城乡规划局又制作了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标志牌,对市区内200余处未定级的不可移动文物实行挂牌保护。标志牌为黑钛金材质,采用镀金等工艺制作,长35厘米、宽25厘米,标志牌上明确注明这些建筑的性质(开封市不可移动文物)、编号、名称、时代、公布单位及公布日期等信息,使其成为与其他建筑区别最明显的标志,让广大市民一目了然。(崔小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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