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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05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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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异地门诊结算“迈大步”

52家医院实现长三角门诊联网结算

    本报讯(记者周琼)昨日,记者从宁波市医保局获悉,随着宁波市妇女儿童医院、宁波市中医院等49家医院接入长三角门诊就医联网结算体系,我市的长三角门诊就医联网结算接入医院总量由原来的3家猛增到52家。这意味着,经过备案登记手续后,长三角区域的医保参保人员,将拥有更多的就医选择。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医保管理服务部门在社保一卡通领域做出了许多努力,在异地就医结算领域,我市始终是全国全省“模范生”,在推进异地就医结算的过程中,医保管理服务部门注意到,由于地域相近、人文相亲,在我市医保参保人员中,有三分之二的异地就医行为在上海发生,与此同时,持有上海社保卡的市民在宁波工作生活的也为数众多。在长三角三省一市协作发展的大背景下,两地医保管理部门做出诸多努力,开始尝试推进长三角地区的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平台对接。经过多次的架构调整和技术衔接,2018年9月和10月,两地实现宁波参保人在上海、上海参保人在宁波的门诊异地就医双向刷卡成功,市第一医院、市第二医院和李惠利东部医院成为我市首批长三角门诊就医联网结算接入医院。今年来,在市、县两级医疗保障部门、医保经办机构和相关定点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长三角门诊异地就医实现再突破,长三角门诊就医联网结算接入医院新增49家。

    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目前,上海市对宁波参保人员开通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已有346家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医院名单可登录“浙里办”APP,搜索“宁波医保通”,点击“更多服务”,进入“上海普通门诊直接结算医院”查看)。宁波市对上海参保人员开通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也达到52家。

    医保部门的工作人员提醒,要实现门诊就医的直接结算,参保人员需“先备案、后就医”。参保人员在上海指定医院的门诊医疗费用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待遇标准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享受,即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均按照就医地(上海)政策规定执行;门诊自负段、自负段以上医保基金承担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按照宁波医保待遇政策执行。从宁波转外就医到上海治疗的,医保基金按规定下浮一定比例。

    需要提醒的是,因为长三角各地参保人员门诊特殊病种的政策差异较大,为确保参保人员待遇享受,门诊特殊病种就医发生的医疗费,建议参保人员先个人垫付资金再回宁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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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