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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0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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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在职读研最高可获5万元补贴

    本报讯(记者周琼 通讯员任社)符合条件的在甬企业在职人员读研“充电”,最高可获得5万元的补贴。昨日,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了解到这样一个好消息。

    根据人力社保部门近日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研究生学费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学费补贴申请需同时具备这样几个条件:在我市企业实际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3年以上,且符合报考专业招生条件的在职人员;与在甬企业(含部省属驻甬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且在宁波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连续缴费时间不少于12个月(缴费计算时间自2018年5月起);所攻读的研究生专业应与本人从事的专业岗位对口,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补贴对象须通过2019年12月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博士研究生须参加统考或者“申请-考核”,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培养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学位证书;或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联合举办的硕士研究生培养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人社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符合条件人员攻读研究生毕业后可享受学费50%的补贴,每人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不过,已经享受市财政相关学费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补贴政策,同等学历只能享受一次学费补贴。

    据悉,2019年拟报考人员需在8月30日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在按规定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并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于2020年11月底前到市人力社保局签订学费补贴协议,明确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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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