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章红勇 实习生黄佳玲)许多人认为,非机动车、行人在交通行为中属于弱势群体,一旦和机动车发生碰撞,不管什么原因都由机动车一方掏钱赔偿。 记者从北仑交警获悉,最近春晓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和汽车相撞事故,电动自行车骑行者负全责,不但要承担自己的医疗费,还要赔偿汽车车损。 近日下午,一名男子骑电动自行车沿春晓沿海中线自东向西行驶。行至太河路口时,他径直闯红灯通过。此时,一辆小轿车正沿太河路自北向南正常直行过路口。由于行车视线受待转区内暂停车辆的影响,轿车与突然闯入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这一撞可不轻,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当场断了5根肋骨,并有大面积的软组织挫伤。 据悉,伤者姓熊,今年47岁,四川人。交警调阅路口监控后,证实事故完全由熊某闯红灯引发,汽车方并无过错。 最终,交警依法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熊某承担全部责任,自行负责4万多元医疗费用,并且要赔偿汽车车损5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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