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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养犬条文被写进社区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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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部门向养犬人发放粪便清理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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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慈医院犬伤门诊24小时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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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向养犬人发放粪便清理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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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人展示刚办理的“养犬登记证” |
编者按: 因犬而生的社会问题快速增长,成为人民群众的新关切。今年以来,市政协组织委员围绕规范犬类管理,先后深入海曙、北仑、象山等地进行调研。6月14日,委员们在市政协委员月谈会上与市公安局等部门负责人进行面对面协商交流,踊跃发表真知灼见,千方百计排忧解难,赢得广泛认同。 记者 龚哲明 犬通人性,一直被认为是人类的朋友。在城市中,除了警犬、导盲犬等工作犬外,养犬主要是居民的精神性需要,犬只在家庭中扮演着朋友、伙伴和家人的重要角色,它们忠诚地陪伴空巢老人、家庭主妇、独生子女,让人们减少了孤独、增添了一份温暖。 在现代生活中,养犬甚至已经成为一部分人的生活方式,与品质生活密不可分。市公安局提供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市共有各类犬只30余万只,其中限养区内2万余只。 养犬本不是问题,但养得多了,管理又没跟上,就容易引发多种问题。政协委员的观点一针见血,犬类管理,既是管犬,更是管人;既要针对犬的天性,更要直面人的本性,难度很大。 犬只扰民激化矛盾 在百度搜索引擎中输入“犬类伤人事件”,结果竟有1510万条,“5岁男童被狗咬成重伤”“网红犬扑孕妇”……一条又一条新闻让人看得心惊肉跳。 在宁波,犬只伤人事件也不容乐观。据统计,我市犬伤门诊2015年至2018年分别达到11.3万人次、12.5万人次、12.4万人次、12.8万人次,因犬伤到医院就医人数约占全省的20%。 “部分居民养的犬体型高大,还具有攻击性。这种犬如果主人管理稍有松懈,就会伤人。”委员们指出,有攻击性的大型犬是伤人的主要犬类,不仅小孩,连大人也会被扑倒咬伤。这类犬是居民最深恶痛绝的,也是激发居民间养犬和不养犬矛盾最重要的原因。 我市早在1997年就颁布了《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根据规定,限养区内个人饲养小型观赏犬,养犬者应当征得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同意后,再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区公安分局审核批准。经批准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由此可见,饲养小型观赏犬,是有很多限定条件的,而大型犬在限养区内根本就是不能饲养的。那么,公安部门对小型观赏犬的标准是如何定义的呢?9公斤以下、体高35厘米以下的犬只为小型观赏犬。 2017年7月1日起实施的《宁波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则进一步明确规定,在限养区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当地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处没收其犬只。 委员们认为,只有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推进依法养犬,才能最终消除狗患,给社会带来一个和谐安定的环境。 值得高兴的是,目前我市相关部门正加紧《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的立法修订工作,公安等部门正加强违规养犬整治、芯片注射等工作。 不文明养犬行为,不仅破坏了邻里和睦,而且与全国文明城市的形象极不相称,为绝大多数居民所不能容忍。根据委员调查:在我市,宠物犬在电梯、道路、公园随地大小便,不受约束到处奔跑,深夜犬吠扰人清梦等情况依然比较普遍,是激化居民间矛盾的一条重要“导火索”。 更让大家担忧的是,狂犬病至今仍是不治之症,致死率100%。2014年以来,我市共有79人因狂犬病死亡。狂犬病虽然没法治,却能通过打疫苗预防。人打疫苗后约95%可以预防,如果犬和人都能做到规范防疫,那基本就没什么生命危害了。然而,委员们的调查结果显示,当前犬类免疫率并不高,特别是农村犬类免疫率偏低问题较突出,狂犬病对农民群众的威胁很大。这种犬扰演变成生命威胁的可能性存在,让居民间对养犬问题的分歧和矛盾更加突出。 多措并举规范管理 犬类管理看似小事,却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也凸显出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和城市文明程度的紧迫性、复杂性。委员们对如何做好犬类规范管理提出了明确的建议。 如何解决顶层设计欠缺问题?委员们认为,决策层面,要明确目标定位、强化政策导向、注重人性化管理,科学提出方向性意见。建议现阶段把限制养犬作为预期目标,以人口密度、公共空间、自然条件等指标综合测算设定城乡犬只控制总量。切实提高养犬门槛,设定养犬准入条件,如只有参加专业学习并通过测试才能获取养犬资格,且养犬必须依法登记、强制免疫和保险;可尝试收取初审费、年审费、防疫费、犬牌或犬证费等,提高养犬成本。进一步优化工作措施、规范宣传用语,调和“养狗派”与“打狗派”的矛盾,引导鼓励居民文明养犬,体现城市的包容与文明,如把“打狗办”改为“规范犬类管理办公室”;集中规范处理流浪犬,减少简单粗暴的当场扑杀等手段。 如何解决管理力量薄弱问题?目前全市公安系统仅38人(14名民警、24名协警)从事犬类管理工作,且都是兼职,各区县(市)采用1名兼职民警带2名至3名协辅警的形式勉强维持日常工作,强化管理主要依靠运动式、集中式整治。委员们建议,要健全工作机制,以立法修订为契机,进一步健全由公安牵头,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能、联动协作的监管机制。要配备专业力量,强化人、财、物保障,落实专人、专项经费、专用装备,如这次综合执法局增加了处置流浪犬的职能,就需要及时组建专业队伍、配备防护装备和适用的捕捉装备器具。要建好信息平台,推广犬类信息化管理应用,提高犬只芯片植入率和覆盖面,开发建设现场执法、部门联动共享等系统平台,提升犬类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如何解决执法偏软偏弱问题?“原有法规难以适应犬类管理实际需要,且存在‘民不举、官不究’等现象,以及违法养犬成本低、犬只伤人追究难等问题。”委员们建议,要完善养犬规定。立法工作既要征求群众意见,更要重视职能部门意见,增强新规的刚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新规中可考虑如下内容:违反禁养、限养规定的,应强制没收;犬只伤人责任人应先行支付医疗费用;适当提高处罚额度,设立不文明养犬黑名单,违规养犬纳入诚信档案;对不拴狗链、犬只扰民不采取措施者暂停甚至取消养犬资格;犬伤致人重伤或死亡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转卖或变更行为前15日内到公安机关备案;科学设置禁养名录,综合考虑犬类用途、驯养程度和体型大小,譬如禁养名录中应剔除体型较大但比较温顺的金毛、拉布拉多等犬种。要加强普法教育,加大执法力度;将犬类执法纳入基层治理考核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对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处置不力的相关管理部门追究责任。 如何解决流浪犬问题?委员们指出,犬只的无序繁殖和部分爱狗人士的“爱心喂养”造成了流浪犬数量快速增长。目前我市缺少专门的收容留置场所,流浪犬只能暂时寄养在私人养狗场,且处于“过饱和”、缺资金和待拆迁的状态,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和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威胁。建议建立犬籍管理平台,加强溯源管理,做到一犬、一主、一证,犬只不能随意遗弃;借鉴上海、大连、杭州等地经验,政府投资建设专门收容留置场所,并建立爱心领养机制,降低处理流浪犬的社会总成本;开展专项整治,对流浪犬较集中的区域,采取捕获、免疫、绝育的办法,坚决遏制流浪犬“野蛮增长”;做好防疫等无害化处理工作,并加大对任意遗弃犬只行为的处罚力度。 如何有效预防狂犬病?委员们建议,要加强源头治理,关注宠物店等源头环节,经营者须承担对宠物依法登记、注射疫苗和对购买者进行文明养犬教育的责任义务。要强化犬只免疫,将防疫免疫作为养犬登记的前置环节。普及狂犬病防治知识,加强犬伤门诊建设,提高犬伤就诊率,筑牢人犬防疫双重防护墙。要开展免疫评估,联合动物诊疗机构、行业协会等,定期组织开展狂犬病监测工作,评价辖区狂犬病免疫效果。 文明养犬全民参与 文明养犬是文明城市创建的一个明确指标,也是《宁波市文明促进条例》的一项具体内容,文明养犬折射的是整个城市的文明品质。 “宁波作为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应该更加重视解决养犬问题,抓住当前国内养犬问题突出且尚无系统方案和成熟经验的时机,立足宁波城市文明水平高、市民整体素质高的优势,以规范犬类管理为切入口,发动基层力量、调动社会资源,全力推动城市文明、打造标杆城市。”委员们建议,打一场文明养犬的人民战争。 委员们调查发现,我市养犬者中了解相关法规的仅占七分之一,接受过专业知识培训的为40%,而非养犬者中则有近三分之二表示“遭遇过犬的惊吓或伤害”。由此可见,狗患不可谓不大。 委员们就文明养犬提出三点建议: 首先,要发挥基层自治功能。充分调动村(社区)基层组织及物业公司、业委会等的力量,发挥网格化管理平台的信息优势,用好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的监督功能,形成良好的自治机制,把多数犬类管理的小问题解决在一线、消灭在萌芽状态。 其次,要引导行业自我规范。宠物协会作为宠物行业发展的直接受益者,有义务参与犬类管理,也有责任和能力加强相关行业的规范经营。有关部门要监督引导其加强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并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 此外,要培育公民自律意识。养犬虽然是个人选择,但管好自己的犬,不给他人带来麻烦,是最起码的文明素养。犬的表现,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养犬人的文明素质。大多数养犬人士有爱心、讲公德,但也有一些人,把犬当儿子,对自己的父母却不闻不问,更不用说与自己无关的其他人的利益。甚至有一小部分人,把犬当作玩弄虐待、发泄不满的对象,罔顾公序良俗和文明要求。因此,应在日常管理中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参与度,并加强与爱犬联盟等社会组织的联系协作,通过更多群众性的参与活动,让文明养犬蔚然成风。 文明养犬,着眼于“犬”,但关键在“人”,文明犬的背后是文明人。以责人之心责己,以利己之心利人,管好一只宠物狗,不仅是关乎百姓幸福感和安全感的关键小事,更是体现着治理精度、城市温度的要紧大事。 记者手记 文明养犬,作为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的宁波尚做得不够,是不是应该汗颜?大可不必。据悉,当前国内养犬问题突出且尚无系统方案和成熟经验。既然这是一个普遍存在且尚无好办法、好经验去解决的问题,那么直面困难并勇于战胜它才是作为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的宁波应有的态度。 宁波如果能够把文明养犬看作是提升文明城市水平的一个契机,立足宁波城市文明水平高、市民整体素质高的优势,打好一场全民参与的人民战争,把养犬中存在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清除,既解决犬类扰民问题,提升城市文明管理水平,又为全国各地提供可借鉴的经验、方法,才是把坏事变好事喜事,完美实现“一举两得”的好做法。 期盼“一举两得”的好做法早日在宁波出现,期待宁波早日成为文明养犬的标杆城市。(龚哲明) 本版摄影 丁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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