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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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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凤”赔了“清风”100万元 “康帅傅”们该咋办

    苑广阔 

    7月16日,杭州铁路运输法院对生活用纸品牌“清风”遭恶意侵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生产“清凤”纸巾的侵权企业杭州富阳某公司及股东赔偿原告“清风”生活用纸生产企业100万元。“清凤”与“清风”仅一横之差,包装、字体也全部相同,消费者确实很难分辨(7月16日澎湃新闻)。

    一个叫“清风”,一个叫“清凤”,两者有着一字之差,或者说至少有“一横之差”,但从产品外包装上来看,后者全盘模仿前者,达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如果消费者不是刻意去辨别,有极大的概率会把“清凤”当成“清风”。我们不知道“清凤”纸巾的质量到底如何,但是我们知道“清风”作为生活用纸品牌,早已得到市场和消费者的高度认可。所以“清凤”对“清风”的肆意模仿,不但损害了“清风”厂家的利益,而且扰乱了市场秩序,忽悠了消费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当地法院的判决书显示,2012年至2019年2月,杭州富阳某公司先后四次因生产销售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纸品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被罚后,被告不但不改,还依旧生产、销售与原告产品高度近似的产品,最终被告上法庭。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富阳某公司明知原告“清风”注册商标及特有包装、装潢等商业标志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强的显著性,数次刻意模仿、持续侵权,主观恶意明显。

    为什么被罚了仍旧不改正?就是因为这样的山寨产品给“李鬼”们带来了巨大的市场暴利,乃至让他们无法自拔,甘愿铤而走险。100万元的罚单,按理说已经不算少,但就是不知道“清凤”通过这样的山寨行为获利多少,如果他们获利更多,那么100万元的罚款,可能并不会触及其痛处,不足以让他们改邪归正。所以,法律对这样的山寨行为,在处罚标准上应该更加明确,比如按照生产商品的价值还是按照出售商品的价值,抑或是按照获利多少等来确定处罚的标准和额度,最终的目的是让山寨侵权者感到“肉疼”。

    当然通过这件事更加值得关注的,还是泛滥成灾的山寨商品问题,尤其是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情况尤为严重。有网友调侃说,在很多农村市场,“上好娃”吃着“康帅傅”方便面,喝着“营养直线”,手里还拿着一瓶“雷碧”,而等他们长大了,还要面对“日猫”洗衣粉,加“中围石油”,用“周住”牌的肥皂……调侃归调侃,但这就是很多消费者每天面对的现实。

    “清凤”被罚款100万元,能否对其他山寨产品的商家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如果碰到山寨商品,正品商家能够像“清风”一样依法维权,法院也能够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之上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那么山寨商品的生存空间必然会越来越小,市场必然会越来越正常、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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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