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王艺格 方芳)店里生意一直不错,但营业额始终上不去,为什么?前不久,象山检察院受理一起案件,一水产店员工多次通过“称重时克扣实际重量,记录时又虚增重量”等方式偷盗高档海鲜非法获利。日前,犯罪嫌疑人王某被象山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8年2月,在象山某菜场经营一家高档海鲜水产店的陈女士很纳闷,店里生意不错,但营业额却一直上不去。她仔细盘查了店里的海鲜,发现数量与进货对不上,调取监控后才明白原来问题出在员工王某身上。 王某自2015年开始就在陈女士的水产店工作,主要负责海鲜接货、打包等。没想到王某动起了歪脑筋,监控显示,她通常在凌晨接货时用泡沫箱把水产品直接拿走。 陈女士找来王某对质,王某承认在店里偷了龙虾、银鳕鱼、大东星斑等海鲜,半年来转卖获利约22万元,钱款已被其用于还债。她答应会赔偿陈女士。考虑到王某是老员工,干活比较勤快,陈女士没有报警,同意她继续在店里上班。 没想到,今年5月,陈女士再次发现王某偷盗海鲜。这次接货时,她故意支开他人,称重前先将部分海鲜留在箱底,箱内用报纸、干草等掩护,过磅后在进货本上虚标重量。陈女士报了警,她说通过监控可以清楚看到秤上的重量与账本上记载的重量不符,20几天里王某偷了龙虾25公斤多、大东星斑10余条,经鉴定价值7万余元。 “建议商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便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止损。”检察官表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用不正当手段获利,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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