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昊桦 记者徐欣)餐厨垃圾收运是有特别规范和专门渠道的,但有人为了利益,偷偷非法收运餐厨垃圾,结果被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逮住了。7月18日凌晨,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一名擅自收运餐厨垃圾的当事人正式立案调查,他将面临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7月初,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举报,称有人在私自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垃圾。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员会同环卫部门多次在洪塘中路餐饮店集中区域进行蹲守。 7月18日凌晨,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员发现嫌疑车辆出现在洪塘恒一广场附近,一男子拿着一只空桶走进一家餐饮店,几分钟后,该男子推着手推车从餐饮店走出,空桶已被装满残渣剩饭。 从恒一广场,再到洪塘中路夜宵一条街,该名男子进出店铺十余次,最终来到位于洪塘中路的某龙虾馆。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员在公安民警的配合下堵住了嫌疑人。 经查,该名男子姓蒋,祖籍湖南。去年6月,他从老乡处买来面包车,并购买了一些猪仔和鸡仔开始养殖。听说餐厨垃圾既可以当饲料,还可以出售卖钱,于是,他开始去餐饮店铺搜罗餐厨垃圾,并与一些餐饮店老板达成“默契”,有了自己固定的收运路线。 据当事人交代,他每天深夜从家里出发,一般先去鼓楼附近,再到洪塘恒一广场,最后来到洪塘中路夜宵一条街附近。关门早的店铺会将餐厨垃圾放在门口,他就自己动手收取,还在营业的店铺,他就正大光明地进店收餐厨垃圾。 执法队员在他的车上发现了七满桶厨余垃圾,还有七八个空桶,按每个满桶50公斤计算,当事人平均一天能收运350公斤。这些桶中的餐厨垃圾一部分就作为他养殖场的饲料,另一部分卖给附近的其他养殖户。 目前,江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正式对涉案当事人立案。按照有关规定,擅自收运餐厨垃圾的蒋某,将面临没收非法物品以及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行政处罚;而将餐厨垃圾交由蒋某收运的餐饮企业将面临限期整改处罚。在复查过程中,仍未改正到位的,也将面临5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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