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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2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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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 我市已发行棚改债券107亿元

    本报讯(记者杨绪忠 通讯员廖鑫)市住建局日前发布消息,海曙、江北、鄞州、镇海、北仑等地今年第二批棚改专项债券已成功发行,共计54亿元,今年以来全市已有21个棚改项目获得总计74亿元的棚改专项债券资金。

    而算上2018年的项目,全市30个棚改项目已获棚改专项债券资金107亿元。这为棚改城中村和危旧房项目建设提供了新的融资渠道。

    棚改债券资金由财政部门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并由本级棚改主管部门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发行棚改专项债券应当披露项目概况、项目预期收益和融资平衡方案、第三方评估信息、专项债券规模和期限、分年投资计划、本金利息偿还安排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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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