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陈海群)“民警同志,求求你别再填写拘留决定书了,我马上想办法还钱。”前几天,在奉化法院,发生戏剧性一幕:眼看自己要二度进班房,老赖杨某彻底崩溃,向执行干警哀求,最终一次性付清了拖欠农民工的押金及利息65万余元。 2016年9月,农民工刘某某等6人与宁波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建筑工程合同。根据协议要求,刘某某等人凑足60万元交给置业公司作为工程押金。但此后的两年多时间里,置业公司所说的工程项目一直未曾开工,后来连公司账户都销户了。 去年11月初,刘某某等提起诉讼。奉化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要求置业公司返还60万元押金并赔偿相应利息。今年1月中旬,刘某某等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其间,该置业公司法人代表杨某曾多次承诺,会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完毕,可又屡屡失信。奉化法院立即将被执行人杨某纳入失信名单并采取“限高”措施。7月1日,法院执行干警接到举报线索,在一处厂房内将杨某控制住并带回法院,并就其拒不申报的行为依法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蹲了半个月班房,7月16日,拘留期刚满,杨某又被带回了法院。执行干警再次对杨某进行耐心教育、劝导,希望他端正态度,积极配合执行,把事情了结,否则法院再次针对其拒不履行的行为作出处罚。 “我没钱,你们爱咋咋地。”面对规劝,杨某依旧不以为然,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见此情形,执行干警拿起笔,开始填写第二份拘留决定书。 才出班房,又要“二进宫”?杨某一下子慌了,哀求道:“可别再拘留了,我马上联系家里人,想办法还钱。”当天,杨某就全额履行了65.36万元案款,并支付了诉讼费及执行费。鉴于杨某已将案款全部履行完毕,法院决定不再对杨某进行第二次拘留,但针对他前期拒不履行的行为,处以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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