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易鹤)我市将再次放宽落户门槛,为推进新型城镇化注入更多活力。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户口准入条件的通知》,对人才落户、市区居住就业落户的条件作了较大幅度的放宽,同时取消了老年父母投靠落户的限制,新增了投资创业落户政策。户口迁移新政将于今年9月15日起施行。 根据通知,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或中级技能职业资格的人员,申请办理人才落户的社保缴纳年限由1年缩短为6个月。具有硕士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和技师等人才在宁波无合法稳定住所,本人、配偶、未婚子女户口迁至高层次人才专户的,社保缴纳年限由3年缩短为1年。 在市区居住就业落户条件上,通知规定,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本人或配偶在市区城镇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的,社保缴纳年限由5年缩短为3年。在本市就业并参加社保满5年且在城镇地区租住在同一社区满5年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凭居住证和备案的租赁合同等材料,按照“一房一户”的原则,可落户房屋所在地社区集体户。但户口已在市区城镇范围内的(市内无合法稳定住所的除外),不得将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 在老年父母投靠落户条件上,通知规定,成年子女户口在市区城镇范围内的,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将户口迁至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成年子女处,取消原人均住房面积限制。 通知还规定,在我市投资办企业、个人创业税款缴纳满3年或社保缴纳满3年,且取得商业用房或办公用房合法所有权的,可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但户口已在市区城镇范围内的(市内无合法稳定住所的除外),不得将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 据悉,去年3月1日,《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实施,全面降低海曙、江北、鄞州(含高新区、东钱湖)、镇海、北仑(含大榭)、奉化等6个行政区域(以下简称“市六区”)的落户门槛。该政策实施以来至去年10月20日,户籍从市六区以外迁入市六区的人口共446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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