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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2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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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提醒”是害人

    徐曙光 

    近日,笔者从市区十字路口一拐弯处经过时,偶然听到旁边一名中年男子提醒一名骑电动自行车没有戴头盔的女士,不要往大街上骑,前面有交警,遇到要被罚款的。这名女士听后急忙调转车头往一偏僻小道上骑去。

    按理说,骑电动自行车戴头盔、电动自行车后座上不能搭载成年人,这是众人皆知的交通安全常识,可日常生活中,偏偏有些人很难做到这一点,因此带来了诸多的安全隐患。笔者时常在大街上看到这样的情景,有人骑着电动自行车从街上经过,远远看到前方有交警值勤或检查时,就会立即下车取出头盔戴上,可过了交警这一关之后,又会重新取下头盔。

    骑电动自行车要戴头盔,这是交警部门总结无数次血的教训才作出的规定。交警处罚不戴头盔的违规者只是一种手段,目的是督促交通参与者在路上遵守规则,确保交通安全。那名中年男子的提醒看似出于好心,其实是纵容了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电动自行车车主的违法违规行为,这不是帮忙,而是在害人。一旦车主养成不戴头盔的习惯,遇到车祸,则悔之晚矣。

    每一位市民,平时上路一定要养成骑电动自行车戴头盔、不载成年人等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时刻做到文明骑行,敬畏生命,这不仅是对自身安全的负责,也是对家庭、对社会的负责。

    (欢迎投稿,来稿请发民生邮箱18716846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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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