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琼 通讯员 任社)我市126万退休(职)人员迎来养老金调整提高。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按照浙江省部署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市从2019年1月1日起继续调整提高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1月至7月调整额将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 据了解,本次具体调整主要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按每人每月40元标准增加。第二部分,根据退休(职)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年按1年计算)长短确定月调整标准。具体为: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1.5元;缴费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2.5元;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增加3元。第三部分,按退休(职)人员本人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2%计算月基本养老金增加额。 在上述普遍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还将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即: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且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人力社保局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张老伯今年81周岁,全部缴费年限38年,现月基本养老金4800元,他每月可以增加的养老金为280元。其中,第一部分:40元;第二部分:15年×1.5元+15年×2.5元+8年×3元=84元;第三部分:4800元×2%=96元;高龄倾斜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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