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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首南西路上,无牌电动三轮车在马路上飞驰。(廖业强 摄) |
本报讯(记者廖业强)“鄞州区首南西路等路段,每天早晨7时多,大量没有牌照的电动三轮车在马路上飞驰。这些车辆时速50公里以上,还一路闯红灯。太危险了!”近日,有网友在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群众留言板发帖,反映这一严重交通安全隐患。 记者搜索发现,去年以来,网友已多次发帖反映这一问题。 2018年12月20日,交警部门第一次回应:已反馈给辖区大队,将进一步加大对无牌电动三轮车的查处力度。 今年6月24日,交警部门再次回应:中队已多次进行专项违法整治,对电动三轮车车主进行处罚。同时,交警部门也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应该从源头管控出发,请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电动三轮车的生产销售进行严格管控,减少电动三轮车流入市场。辖区中队将继续加强该路段的巡逻,发现一辆处罚一辆。 但遗憾的是,无牌电动三轮车横行依旧。7月22日,网友再次投诉:电动三轮车比以前更多了!网友还在帖文中称,日丽路、鄞县大道、广德湖路、钟公庙路、鄞州大道等路段也常有这样的电动三轮车横行。 7月26日7时36分,记者来到鄞州区首南西路与百梁南路交叉口实地探访。20分钟内,记者目击6辆电动三轮车飞驰而过。这些三轮车满载蔬菜、水果、活禽等农产品,速度之快令人心惊。 据了解,这种三轮车为非法安装了助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明确,自行车、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在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非法牌证和装置;驾驶未经登记或者未悬挂号牌的人力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公安交警部门可处50元罚款。 “这一路段靠近姜山,辖区有大量农业用地和蔬菜种植大户,环城南路天童北路附近还有宁波市蔬菜市场。部分农户购置或加装动力装置的三轮车作为交通工具。很多驾驶人员确实存在无证驾驶、闯红灯、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辖区大队今年以来已查处三轮车交通违法281起,但这类车辆流动性强,很难根除。 网友强烈呼吁,希望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这些路段的管控,并与市场监管部门联合行动,查处生产、销售非法三轮车的厂商,从源头上杜绝非法三轮车进入市场。 发现身边文明与不文明,请您继续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1、拨打热线81850000 2、微信搜索“nb81850”,关注后直接留言 3、登录中国宁波网民生e点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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