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芳 通讯员李尧)“本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该公司采用财物贿赂交易对方的工作人员,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建议你单位对该行为依法履职……”日前,镇海检察院以某文化公司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公众利益为由,向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据悉,这是全省首例以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为公益诉讼对象的案件。 2019年4月,镇海检察院检察官在排查线索时,发现已经判决生效的镇海新城管委会工作人员黄某、楼某受贿案件中,一些公司为获得新城管委会开发建设过程中的一些项目承接机会,屡屡通过财物贿赂黄某、楼某,获得不正当竞争优势,谋取交易机会,导致几年间镇海大厦的设计装修项目均被几个实际控制人垄断,王山(化名)的文化公司正是其中之一。 该文化公司是一家从事文艺创作、广告设计、室内外装潢设计的公司。2016年,王山发现,随着镇海新城的开发建设,有不少写字楼的室内设计、装修等项目陆续推出。王山有心分杯羹,便有意与负责对接、经手镇海新城管委会招商运营项目的黄某、楼某熟稔起来,并多次贿赂楼某、黄某,借此获取交易机会。2016年至2017年间,王山顺利承接了镇海大厦软装、咖啡功能区设计、镇海新城马路边道旗设计与制作安装等项目,获利颇丰。 纸包不住火。2018年6月,黄某、楼某受贿案发;2019年3月,黄某、楼某先后因犯受贿罪被镇海法院判处刑罚。然而,王山的公司却未因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受到处罚。 “这个情况引起了我们的注意,这些市场主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了诚信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和竞争规则,影响了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镇海检察院检察官介绍,经向宁波市检察院请示,2019年4月28日,该院正式对此立案,启动了行政诉前公益诉讼程序。 经过调查核实,镇海检察院向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了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对该文化公司依法进行处罚,并将该公司拉入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的失信黑名单。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镇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展开调查,并表示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该文化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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