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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十讲》 刘锐 著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9年5月 |
朱晨凯 “2015年我去一个地方宣讲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接我的司机听说我是法学教授,便说中国再不搞法治真的不行了。2018年11月17日晚,北京市海淀区五道口依旧不断重复上演中国式过马路。可在嘈杂的人群中,一对年轻恋人的对话异常清晰。女孩拉着男孩的手说:‘走,别人都走了。’‘别人走我们也不能走,现在是红灯’,男孩微笑着说。两人静静地站在那里,直到绿灯亮起。” 这段话,是本书作者,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教授、博士生导师刘锐在序言里的开篇语。此情此景,让作者感慨万分,也由此提出了本书的核心观点:中国需要法治,别无出路,法治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信仰和坚守,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树立法治思维。因为法治的时代需要法治思维,领导干部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 本书采用干部教育培训讲坛的形式,突出问题导向,结合党的十九大以来重要法治论述,围绕领导干部为什么应当具备法治思维、应当具备什么样的法治思维以及如何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这三个核心问题进行讲解,以期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能够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书中指出,领导干部应当具备规则性思维、合法性思维、程序性思维、权义性思维、契约型思维和权责性思维六个方面的法治思维能力。基本要求是:先立规矩后办事,立好规矩再办事;合乎法律文本的具体规定,合乎法律的目的、原则和精神;要有程序,且程序应正当;以权利、义务为工具去审视、调整社会关系,处理社会矛盾,认真对待权利,切实履行义务;要尊重契约,相信市场的力量;有权必有责,权责要相当。本书围绕上述内容,分析现状、找准问题、提出对策,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及决策提供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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